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惠军,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 ,明水北方复混肥有限公司 ,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民终1027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王惠军、明水北方复混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与被上诉人王惠军、明水北方复混肥有限公司、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民终1027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