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宝生,李康戬,张凤芝,李德福,杨旭,苏杭,王凤春,林润石, 黑龙江美丽乡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9民初434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康戬、张凤芝、李德福、杨旭、苏杭、王凤春、林润石、黑龙江美丽乡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宝生与你们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9民初4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利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