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3民初20504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萍: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3民初205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