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〇二队,那文志, 鸡东县金场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那氏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黑0110执恢445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那氏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鸡东县金场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那文志:我院在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〇二队与被执行人黑龙江那氏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鸡东县金场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那文志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持有的黑龙江省穆棱市伊林砍椽沟铜钼矿详查探矿权、黑龙江省海林市闹子沟铁多金属详查探矿权、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松岭区大扬气河铜多金属普查探矿权,依法对上述探矿权进行评估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0110执恢445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