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尚红梅, 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702民初16969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尚红梅:本院受理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尚红梅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02民初16969号的起诉状副本、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水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