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海菌,赵海涛,赵耀珍,韩国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1民终1994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海菌、赵海涛、赵耀珍、韩国营: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1民终1994号民事判决书。现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