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通宇航务有限公司,虞敏,黄倩倩, 舟山市启海商贸有限公司 ,舟山市海亚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倩倩(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与被告舟山市启海商贸有限公司、舟山市海亚物资有限公司、浙江通宇航务有限公司、虞敏、黄倩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临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