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文魁,杨志亮,董树青,董树枝,朱秋成,郭玲丽,李艳会, 鹤壁瑞源工贸有限公司 ,河南沃德新世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05民初1246号,(2021)豫0505民初1246号之一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鹤壁瑞源工贸有限公司、河南沃德新世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蔡文魁、杨志亮、董树青、董树枝、朱秋成、郭玲丽、李艳会: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豫0505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且已向你们公告送达,因(2021)豫0505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本院作出(2021)豫0505民初1246号民事裁定书、(2021)豫0505民初12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予以补正。另,原告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服(2021)豫0505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505民初1246号民事裁定书、(2021)豫0505民初12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