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四方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1)新房管预字第110020号,(2021)豫01执恢220号之一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裁定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河南四方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中州铁路货场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及你公司名下位于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振兴路南侧、道路西路侧新方圆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1)新房管预字第110020号】房产共23套。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执恢2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并公告你公司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双方议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勘验现场等)事宜。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