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英,黑龙江中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粮食局, 牡丹江金良粮食投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黑1005民初531号 |
案由 |
拍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中恒拍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英与被告黑龙江中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金良粮食投资有限公司、牡丹江粮食局拍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陈英对本院作出的(2020)黑1005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并已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