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红伟,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823民初287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红伟:本院受理原告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823民初287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