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毕永杰,王丽芬, 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集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集支行与毕永杰、王丽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毕永杰名下房产一套,并经国家税务总局中牟县税务局定向询价,确定房屋处置参考价。现将变卖事宜公告如下:变卖标的物:位于中牟县白沙镇小陈村南、青年路北郑东新世界三期4号楼1-401号(不动产权证书:1501209920),建筑面积111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毕永杰。变卖机构: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变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变卖物的变卖底价、变卖时间、地点、变卖公告刊登的报刊等有关事宜的,请在工作时间直接与承办人联系。联系人:张洋洋,联系电话:031-62032871。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