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甬平,单玉霞,袁勇恂,张庆,凌定敏,陵水分公司, 海南清水湾旅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和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业主知情权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省三亚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甬平、单玉霞、袁勇恂、张庆、凌定敏诉海南清水湾旅业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海南和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知情权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