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潇男,郭红梅,郭洪生,宁陵二分公司, 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宁陵二分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豫1423民初1998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法院
内容
郭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徐潇男诉被告郭红梅、郭洪生、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宁陵二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23民初1998号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619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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