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依兰博爱医院,赵娟,赵友,刘丽红,刘梓盟,王艳君,刘晓东,杜丽君,王延新,刘晓兵, 依兰县博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依兰博爱医院、依兰县博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赵娟、赵友、刘丽红、刘梓盟、王艳君、刘晓东、杜丽君、王延新、刘晓兵: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