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剑峰,王禹晗,杨春丽, 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禹多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禹红洗浴休闲有限公司 ,大庆百年吉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禹方圆广告有限公司 ,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宾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庆百年吉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剑峰、黑龙江同禹多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方圆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红洗浴休闲有限公司、王禹晗、杨春丽:本院受理原告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宾支行诉被告大庆百年吉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剑峰、黑龙江同禹多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方圆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红洗浴休闲有限公司、王禹晗、杨春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