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恒,李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1328民初4457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恒、李帅: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诉你二人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做出(2021)豫1328民初445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因你二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二人送达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