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伟峰,陈宏娥,杨城宇, 河南博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登封市万达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登封市万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南博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杨伟峰、陈宏娥、杨城宇、登封市万达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你方存放于登封市中岳办交河村冷库制冷机组进行查封,并对上述查封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72.1449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资产评估报告,若你方对资产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于本公告期满五日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该房产估价报告,本院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拍卖程序本院不再另行登报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