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霍亮,马丽, 黑龙江省鑫威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站前支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黑1202民初2781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内容
霍亮、马丽: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站前支行诉你们、黑龙江省鑫威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黑1202民初2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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