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乔朝安, 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 ,新乡市建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平原外国语学校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乡市建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朝安诉你、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悔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