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明: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黎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