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于景涛, 七台河乾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亿丰城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902民初764号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公 告牡丹江亿丰城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于景涛与你公司、七台河乾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902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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