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奇志,张永生,陆宏伟,李云,鞠文燕,上海雪驰实业有, 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金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贵州爱普利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宝丽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金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黑龙江爱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雪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黑06民初1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雪驰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爱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宝丽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奇志、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永生、陆宏伟、贵州爱普利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李云、贵州金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鞠文燕、大庆市金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上海雪驰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本院做出的(2020)黑06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