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旭辉, 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旭辉: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换程序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须知、权利义务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