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磊, 新疆华锐冶金有限公司 ,河南华通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豫1503执恢102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华锐冶金有限公司、郑磊:本院立案执行的河南华通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503执恢10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一、偿还申请人河南华通开关制造有限公司本金8428000元及利息。二、向申请人支付延迟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诉讼费用70769元、公告费300元。四、负担本案执行费用69895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