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猛,杨青萍,王亮亮,郝清芳, 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黑河河南屯兴安岭食品生产有限公司 ,黑河市腾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217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猛、杨青萍、王亮亮、郝清芳、黑河市腾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河河南屯兴安岭食品生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猛、杨青萍、王亮亮、郝清芳、黑河市腾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河河南屯兴安岭食品生产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2民初21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