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耿福海,耿航宇,陈伟,徐海立, 吉林帝达淀粉生化有限公司 ,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民初149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林帝达淀粉生化有限公司、耿福海、耿航宇、陈伟、徐海立:本院受理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01民初1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