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祖仁,海口分公司,马宁,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宁:本院受理原告刘祖仁诉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马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1日下午2:30于本院十三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