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雪莲,王伟力,陈雷,杨雪松,吕浩松,王明莉,蔡兴贵,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903民初167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雪莲、王伟力、陈雷、杨雪松、吕浩松、王明莉、蔡兴贵:本院受理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90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