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亮,王长辉,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3民初1296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亮、王长辉:本院受理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3民初12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