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南阳博创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党清玲、史雪莲、王宗金、马华:本院受理原告唐河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328民初415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54265元应当在提交上诉状时一并预交,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刊登日期
2022-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