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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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
内容
刘永霞:本院受理张磊诉刘永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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