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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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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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亚北:本院受理的原告秦婷婷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孟楼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