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
内容
河南省南召县城关镇东北村林森沛:原告南召县板山坪镇钟店村东下组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履行“关于板山坪镇钟店村核桃树凹山林承包协议的补充协议”,协助原告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土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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