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周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刘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721民初5577号。原告起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及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8日09时30分在西平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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