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
内容
许强:本院受理刘振先诉许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21民初5507号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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