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内容
闫朋浩: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莉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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