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法院
内容
裴广保、鲍桂荣、谢萍、戴敦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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