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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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召县太山庙乡梁沟村刘德召:本院受理原告谢小兰诉被告刘德召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321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皇路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