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毛艳峰、王艳红:本院受理原告梁新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0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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