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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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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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安第斯实业有限公司、安东江:我院受理的原告李盼盼诉被告新疆安第斯实业有限公司、安东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新0104民初16429号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借款利息18000元(2019年2月11日至2021年8月11日,2%/月某50000元某18个月)。以上合计:6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