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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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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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强:本院受理徐美娜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9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