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贺应涛,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第一地质勘查院,河南中基实业有限公司,卫优民, 河南省内乡银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鑫源黄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03民再27号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第一地质勘查院、河南省内乡银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鑫源黄金有限公司、河南中基实业有限公司、卫优民: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贺应涛与被申请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第一地质勘查院、河南省内乡银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鑫源黄金有限公司、河南中基实业有限公司、卫优民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3民再27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