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陶俊林,拜得力汗·拜四哈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0121民初70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拜得力汗·拜四哈力:本院受理的原告陶俊林与被告拜得力汗·拜四哈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新0121民初70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