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海燕,宁世宽,宁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202民初304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世宽:本院受理原告徐海燕诉你、宁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202民初304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公告采用在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