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蕾,吴宝龙, 佳木斯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汇源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803民初241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蕾、吴宝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汇源支行与被告张蕾、吴宝龙、佳木斯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803民初24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