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桂云,李欣,刘春艳,张丽清,王久新,吴玉波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184民再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李欣、刘春艳、张丽清:本院受理原告王桂云诉你们及王久新、吴玉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184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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