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陆陆,孟庆辉, 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5088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庆辉:本院已受理(2021)黑0102民初50884号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陆陆、孟庆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楼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