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荣财,王淑珍,孟庆辉, 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荣财、王淑珍、孟庆辉: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关荣财、王淑珍、孟庆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法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1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