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富,李丽娜,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外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4民初3320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富、李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外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4民初33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